王金豹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对全党严明纪律规矩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强化党员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新契机。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党的纪律的内在要求
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内含“党纪是规矩、是刚性”的含义。可以说,党纪本身就是规矩。《条例》本身就是从制度和机制上布局党的纪律建设,通过六大纪律将党纪党规具体化、制度化、正式化。党员干部有了纪律和规矩意识,对党纪党规或忌惮或敬畏,心里多了一根弦。相反,如果规矩意识不强,在错误观念的支配下,对党的纪律和规矩不以为然,就不可能“学纪”,也不可能“知纪、明纪”,更谈不上“守纪”。
虽然党的纪律有着鲜明的强制性,但培养“自觉的纪律”必须建立在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并知晓纪律边界的基础上,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可以让党员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知道哪些事能干、必须干,尤其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六大纪律“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明确知道哪些事不能干,一旦干了不能干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从而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把《条例》变为约束自己言行的“紧箍咒”,始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绝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
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党的重要历史经验
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与规矩意识,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的成员,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不断胜利的重要历史经验。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逐渐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优良传统。党的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纲领,其中强调成为中共党员必须“承认本党的纲领和政策”,这是党给自己的成员最初定下的政治规矩;党的二大通过了党史上第一部党章,为自己立下了“总规矩”,迄今为止的一些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其中都有所体现。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特别指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从此,这“四个服从”确立了党内统一的规矩,成了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多次强调党的纪律性:“闹独立性、不服从决议、没有纪律的现象,必须整顿。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新中国成立后,党继承和发展了革命时期重视纪律和规矩的传统。1954年2月的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要求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要做到党的团结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应当把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作为指导自己言论和行动的标准,这是在执政条件下党定的十分重要的政治规矩。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一再要求各级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禁止干什么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经常提及纪律建设和规矩意识,反复强调“规矩意识”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因此,广大党员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认识纪律与规矩的重要性,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政治自觉。
把纪律和规矩意识外化为言行准则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最终要落实到外化于行。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深刻地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
要心存敬畏,增强底线意识。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敬畏党纪国法,才能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法律,守住做人、做事、用权的底线。一个干部如果突破廉洁自律的底线,就滑入“违纪违法”状态,甚至坠入犯罪深渊。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特别要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贪官污吏都是由收受小恩小惠开始,一步一步走向腐败的泥潭不能自拔。
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依靠坚定的自觉自律,特别是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守纪律、讲规矩,说到底是党员干部的党性强不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不行。只有持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党员意识,才能发自内心地尊崇规矩、遵守纪律。特别要增强党员意识,党员干部要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
(作者系东莞市委党校教育长、副教授/本文原载于《东莞日报》2024年6月20日A05理论学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