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凌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是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平台。2025年《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和延伸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而推动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融合(以下简称“点站”融合)能更好地实现这个目标。通过二者的平台融合、队伍融合、机制融合,整合并优化资源,产生“1+1>2”的叠加效应。在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一些镇人大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获得了实效、积累了经验。但就全市而言,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的要求下,无论是“点站”融合的覆盖广度还是融合的深度,都还存在较大的改革探索空间。
首先,要做好平台融合。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我国民主立法“直通车”,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代表们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阵地,也是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是落实人大“双联系”工作机制的重要载体;二者都建在群众身边,都是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点站”融合能够把立法联系、代表工作与服务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让朴素的基层群众声音与人大代表、立法专家的“专”“精”意见融合贯通。二者的平台融合方面,可以有不同模式。一是糅合式。此模式适合对已建成的存量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进行整合。当前,东莞全市各镇(街)都已构建“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立法联系单位”“1个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N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平台基本架构;2024年新增松山湖高新区北部园、广东国智(东莞)律师事务所等基层立法联系点;2025年5月分别在虎门、茶山成立了东莞市服装服饰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及东莞市食品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之前已成立大朗毛纺织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由此,“点”“站”布局更全面,彼此的融合对象选择空间更大。以方便群众且软硬件更为齐全的一方,可以是原基层立法联系点,也可以是原人大代表联络站。比如:大朗镇长塘社区把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樟木头镇樟罗社区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代表之家融合。二是嵌入式。此模式适合在已建好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嵌入基层立法联系点新功能。比如:东坑镇在“丁彭黄”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沙田镇滨港社区在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基础上,创新打造了“居家乐”项目服务阵地,充分融合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新功能,把驻点团队、人大代表走访联系群众、居民议事协商等与推进基层立法联系工作一同开展。三是同步建设模式。对于增量“点”“站”而言,适合采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融合共建模式,避免重复建设。2025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力度,并开始探索设立大型企业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点。在此基础上,适合同步考虑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融合建设;在新的园区建设中也应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比如东莞国际商务区(东莞CBD)。四是“线上+线下”融合。这是平台融合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内部工作协同,同时实现社情民意收集的广覆盖、深层次与全天候。当前,东莞人大的网上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信息化平台已实现初步集成,全市所有代表联络站实现“码上见马上办”;“东莞数字人大”小程序已上线,与财政预算监督系统成功对接。在此基础上,可先从新型社区开始探索“点站”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沙田镇滨港社区就是成功案例。滨港社区无实体辖区,又是该镇人口最多的社区,并且正以每年约3000人的幅度递增,居民分散在全镇28个楼盘小区,传统沟通渠道与方式效果不佳。于是,一方面,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群、人大公众号、APP等线上渠道,汇集基层立法联系点及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力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线上”联系;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居家乐”项目服务阵地,把“线下”综合平台前置至各小区居民家门口。
其次,要做好队伍融合。当前,东莞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都已建立“联络员+信息员+立法顾问”队伍,包括1名专职联络员,由基层干部、网格员、村(居)代表、热心立法工作的普通居民构成的若干信息员以及来自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的立法顾问;东莞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也已普遍建立“联络员+驻站人大代表”队伍,专职联络员负责站内日常工作,驻站人大代表根据轮值安排在站内开展接待群众等工作“。点站”融合后,2名专职联络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信息员队伍同时为立法联系、人大代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及基层治理诸方面进行信息采集,信息员队伍应扩大体量并优化结构,可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吸纳更多的非户籍人口甚至外籍友好人士参与;把所有的驻站人大代表聘请为立法顾问,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原有的立法顾问合作,实现立法调研与人大代表履职的紧密结合。实践证明,“点站”融合后,队伍成员间能够更好地优势互补。比如,松山湖高新区北部园基层立法联系点及3个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的队伍成员都来自相关行业和产业,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及痛点难点问题,能够为融合后的“点站”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点站”融合后,不仅丰富了人大代表及立法“三员”的履职形式、拓展了工作内容、提升了履职能力,还能更好地引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畅通了反映渠道。
同时,要做好机制融合。平台与队伍融合的同时,需要及时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借鉴昆明等地经验出台《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融合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虽然2023年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方案》都提出“促进‘点’‘站’融合发展”,但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并未出台具体指导性文件。当前,有必要及时出台《办法》,明确“点站”融合后的平台名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明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各实践基地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二是推动现有制度集成,形成联动协调机制。把领导者召集制度与定期例会活动制度、会商研判制度融合起来,由镇人大相关同志或被指定为实践基地负责人的同志牵头;把人大代表履职制度与认领承办立法调研、法规实施评估、法治宣传等制度融合起来,比如,人大代表驻站轮值时可兼顾以上工作;把原“点”“站”各自的民意收集制度融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全链条闭环,即“群众反映(或信息员采集)—人大代表及其他立法顾问收集—联络员整理—人大代表及其他立法顾问专业研判—平台分办(解决具体问题或形成立法建议)—部门处置—联动实施监督检查—结果反馈—群众评价”,确保民意在专业力量的帮助下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或立法建议,其中,信息汇集制度融合很关键,首先要把各类台账整合;把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与立法顾问履职管理制度融合起来,比如履职积分管理制度的融合,能够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履职热情,形成更强的履职合力。
(作者系中共东莞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本文原载于《东莞日报》2025年6月27日A06理论学习版)